潼城管(2024)01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 拍卖地点: (略)
二、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出让区域及数量 | 经营权出让期限 | 拍卖参考价 | 保证金 |
1 | 潼南区建筑垃圾消纳及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 | 本项目涉及总占地面积约637.95亩,总库容955.*m3。包含建筑垃圾填埋区、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等,垃圾分选及处理生产线。经营者在授权 (略) 场需求进行新建、改扩建及运营。 | 10年 | *.88万元 | 191万元 |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买人是合法 (略) 境内企业,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缴纳保证金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前,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缴纳竞买保证金回单(交易中心确认签章后)或竞买人持投标保函足额缴纳 (略) ,办理竞买登记,领取竞买号牌,方可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五、成交价款的缴纳及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之日起,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潼南区建筑垃圾消纳及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出让合同。
2、拍卖成交后之日起,标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向买受人完成交付,成交价款买受人一次性通过转账方 (略) (略) 管理局指定账户。
六、免责条款
公告之日起进行展示,可查阅资料、了解情况,竞买人应在标的咨询时间内详细了解建筑垃圾消纳及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的具体情况,包括标的瑕疵,本公司提供的关于标的相关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未达保留价不能成交。
2、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竞拍承诺》等,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中心):*
黎先生 (城市管理局):*
吴女士( (略) ): *
竞买保证金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略) (略) 网站内的出让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关联信息: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管理局
(略)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