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房建专业地材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LYHCZTP-2023-02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由《 (略) 科信部关于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代建的复函》(郑科信函〔2020〕67号)批准,项目 (略) 轨道 (略) ,建设资 (略) 轨道 (略) ,招标人为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房建专业物资设备(地材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建设地 (略) (略) 火车站,解放路与道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道南路与铁路线之间,紧邻既有洛阳站站房。
本工程属于改建,需拆除原行包房,同时对出站旅客通道进行改造,新建安检厅,对既有洛阳站站房外立面及坡屋顶改造(立面翻新,连廊改造)。
本次变更行包房增加办公面积,还建行包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226.95㎡,其中行包房部分7140.35㎡,地下通道部分1086.601㎡。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房建专业地材材料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2.3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邀请书附件1《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房建专业地材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厂商通过的相关部门的有效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剩余生产能力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具备谈判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成交后能满足供应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1.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制造商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交易期或复检合格的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公告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限制交易要求: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 (略) ( (略) )、 (略) 、中铁 (略) 和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产品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曾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其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对中铁 (略) 及下属子、分公司恶意诉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
3.1.8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须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1.9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谈判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所有包件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注明代理商注册资金的包件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3 年11月8日 18:00前支付标书费后,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或组织)*@*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1)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回单扫描件。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23 年 11月6日10:00至 2023 年 11月8日18:00(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采购代理(或组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未提交《谈判申请表》的,不能参与本次谈判。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 (略) 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南广场改造项目部
帐 号:2011 0101 9330 0848 0001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总行营业部
潜在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包件标书费用合并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及《谈判申请表》完全一致。
4.5有关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在中铁 (略) 官网(http://**)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13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月 13日 10时 00 分(即为开启时间),递交地点: (略) 西工区解放路晶都商务酒店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将在中国 (略) 官网(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增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地 址: (略) 西工区解放路晶都商务酒店5楼
8.附件
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 (略) 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