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综合枢纽站10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岳池县渠江(高峰)供水工程 | 岳池县罗渡镇 | 岳池县 (略) | 成都隆 (略) | 主要为岳池县内普安镇、裕民镇、罗渡镇、齐福镇、中和镇、伏龙镇、临溪镇、石垭镇、红庙办事处8个乡镇的79个村(社区)、1个办事处、12个学校供水,为罗渡高新区提供生活、工业用水,为规划中的广安机场供水、并为岳池县城新建备用供水管道。 | (一)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治理资金,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环保专职人员,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垃圾的有效处置,确保施工期间不遗留环境问题。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环境安全。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 |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