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时间:2022-10-26 18: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珠海金湾区
建设单位
中 (略)
项目概况
中 (略) , (略) 金湾区平沙新城起 (略) 西北侧、 (略) 东北侧,建设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13度8分46.62秒;北纬22度2分53.25秒。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建筑面积628.11平方米,拟建设1座加油棚、1栋2层站房和埋地油罐区,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销售服务,年销售柴油680m3、汽油7200m3,属于二级加油站。
环评机构
广东华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车辆、机械尾气排放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 (略) 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及《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要求。
本项目场界的油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其相应管理要求。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中,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现场设临时休息点,没有生活污水产生。营运期的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项目各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
(四)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正版的有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已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进行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根据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中 (略) |
项目概况 | 中 (略) , (略) 金湾区平沙新城起 (略) 西北侧、 (略) 东北侧,建设平沙新城加油站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13度8分46.62秒;北纬22度2分53.25秒。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建筑面积628.11平方米,拟建设1座加油棚、1栋2层站房和埋地油罐区,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销售服务,年销售柴油680m3、汽油7200m3,属于二级加油站。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已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进行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