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泾县林业局
二、采购人地址:泾县城关镇桃花潭西路294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刘先生 0563-*
四、采购项目名称: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和总体规划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略) 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皖办发【2019】年3号)要求,立即启动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近年调查监测数据显示,扬子鳄栖息地已发生变化。为寻找更适宜扬子鳄的栖息地,保障野生扬子鳄及种群安全,为了落实整改任务,扬子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协同泾县人民政府共同启动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工作。通过调整,形成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和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整)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方案在2009年、2012年均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 (略) 承担完成。该院拥有*A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及*测资质,且掌握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察设计规划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最全面、最权威的单位。
2、 (略) (略) 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皖办发【2019】年3号)文件要求,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的调整方案,时间紧迫,由原规划设计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 (略) 来承担相应工作,可以保证在有效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保证规划设计成果。
3、 (略) (略) 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皖办发【2019】年3号)文件要求,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 (略) 开展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和总规修编。根据项目任务目标,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质量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 (略)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
十、专家论证意见:经论证,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和总体规划项目内容为在综合科考的基础上,编制调整论证报告、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绘制相应的图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 (略) 是一家拥有*A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及*测资质,且掌握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察设计规划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最全面、最权威的单位。本次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质量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1 | 冯林义 | 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高级工程师 | * |
2 | 李明志 | 合肥工大监理 | 工程师 | * |
3 | 赵富华 | 安徽绿宝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 |
4 | 翟春阳 | 泾县 (略) | 高级工程师 | * |
5 | 赵跃 | (略) (略) | 高级工程师 | * |
十二、公示期限:
自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实名反映,同时抄送泾县财政局(联系人:卫先生,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电话:056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浩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雅园路36号
联系人:何旭东
电话:*
泾县林业局
安徽中浩 (略)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