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
江西 (略) 关 (略) 管理局信丰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3-XF-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H2023-XF-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 (略) 关 (略) 管理局信丰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江西 (略) (略) 管理局委托,对信丰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23年05月21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一、更改内容:28.3评标标准,商务分 二、总资产(12分) 投标人上两年(指 2021年或 2022 年)任意一年总资产在 200 亿元(含) 以上,得 12 分,200 亿元(以下)—100 亿元(含),得 6 分,100 亿元(以下)—80 亿元(含),得 3 分,其它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总负债率不得高于85%,不满足负债率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材料不得分。 二、现变更内容为:28.3评标标准,商务分 二、总资产(12分) 投标人上两年(指 2021年或 2022 年)任意一年总资产在150亿元(含) 以上,得 12 分,150亿元(以下)—100 亿元(含),得 6 分,100 亿元(以下)—80 亿元(含),得 3 分,其它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总负债率不得高于45%,不满足负债率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材料不得分。 此更改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本级
地址:信丰县阳明南路3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信丰县恒福商务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华
电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