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1日至3月17日, (略) (略) 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略)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于2012年8月正式成立,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开业收治病人。主 (略) 精神疾病及心身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任务等工作, (略) 唯一一所公立二级精 (略) 。 (略) 部、门诊部及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综合管理部等职能科室。截至2022年末,医院核定人员编制52人,核定床位180张,实际开放床位280张,职工总数为106人,其中:编内51人,编外15人(核增提前用编补充人员事业编制),派遣制人员40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本年收入728.6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年支出728.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7万元。
(2)预算批复情况。
(略) 财政局批 (略) (略) 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72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7万元。年中追加预算95.44万元,调减1.14万元,实际下达822.97万元。
2.部门决算情况。
(略) (略) 已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决算收入总计365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6.84万元,事业收入2528.37万元,其他收入29.24万元。决算支出总计3104.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73.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9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935.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84.86万元。
决算报表已上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尚未批复。
3.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略) (略) 2022年度部门预算于2022年3月21日公开,截至2023年3月,2022年决算未公开。
4.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略) (略) 2023年1月编制了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评价报告,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略) (略) 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53万元,年中调减预算1.14万元,实际支出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无预算,实际支出2.41万元;培训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2.39万元;差旅费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19.96万元。
(四)部门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国有资产情况
1.2022年末单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为7408.1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664.02万元,应收账款净额468.18万元,预付账款12.64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12.95万元,存货238.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004.8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6.75万元。
负债总额为192.10万元,其中:其他应交税费7.70万元,应付账款101.90万元,预收账款40.19万元,其他应付款42.32万元。
净资产为7216.01万元,其中:累计盈余7108.83万元,专用基金107.18万元。
2.国有资产情况。
(1)国有资产总额。
2022年末国有资产总额为740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96.52万元,固定资产4004.83万元(其中:原值6137.20万元,折旧2132.37万元),无形资产6.75万元。
(2)固定资产情况。
2022年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合计6014.78万元,本期增加122.42万元,本期无减少,2022年期末固定资产原值6137.20
(3)药品、卫生材料等存货情况。
(略) (略) 通过库存物品科目下设科目对药品及卫生材料进行核算,2022年期初药品余额101.22万元,本期增加1017.98万元,本期减少927.74万元,期末余额191.46万元;2022年卫生材料期初余额11.74万元,本期增加36.56万元,本期减少32.24万元,期末余额16.0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1.未编制预算草案。
2.预算编制不完整。
3.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无预算支出*.68元,超预算支出*.04元。
2.未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三)部门决算编制方面
决算草案金额账表不符。
(四)“三公”经费管理方面
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不降反增。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以前年度损毁待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相应的资产处理程序。
2.存货中药品及消耗品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关于未编制预算草案的问题,要求根据本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制部门预算草案。
2.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及时改正,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情况。
3.关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4.关于无预算支出*.68元,超预算支出*.04元的问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情况。
5.关于未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问题,要求尽快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6.关于决算草案金额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情况。
7.关于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不降反增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以前年度损毁待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相应的资产处理程序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对损毁待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避免账面存在无效资产导致报表信息失去可靠性。
9.关于存货中药品及消耗品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加强存货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19〕25号)等要求编制预算,充分结合部门履职需要,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编制要求,增强预算的科学性、精确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2.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预算支出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行为。
3.防范内控风险
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内部控制精细化水平,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及时识别风险,定期评估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内部管理风险,避免内控失效出现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末,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未编制预算草案的问题,承诺今后进一步加强痕迹资料留档,形成规范预算编制草案进行管理。
2.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经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于2023年4月对 (略) 作出2023年预算批复。
3.关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2023年已纠正,预算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4.关于无预算支出*.68元,超预算支出*.04元的问题,承诺今后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规避无预算超预算指出问题。
5.关于未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问题,2023年5月16日经第二十四次党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医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6.关于决算草案金额账表不符的问题,已于审计期间进行整改,账务与决算部门经济分类保持一致,严格落实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等要求。
7.关于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不降反增的问题,今后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8.关于以前年度损毁待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相应的资产处理程序的问题,经主管部门报财政局审批(丽财资〔2023〕18号)同意,对损毁待报废固定资产18项原值合计76569.10元,净值合计63031.13元,盘亏固定资产8项原值合计46990元,净值合计29720.60元进行了账务处理。
9.关于存货中药品及消耗品账实不符的问题,经组织对药品、耗材进行全面盘点,及时进行调整更正,存货中药品及消耗品账实相符。
(略) 审计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