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4〕34号
关于吉安县城北新区智慧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城北新 (略) 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北新 (略) 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城北新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和装 (略)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共计约7500平方米,购置电子秤400台等监测设备,新建路面停车场400个,设置双头大伏充电桩40个等。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1月25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