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月10日10时至1月1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月1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一)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的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 (略) 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三)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2024年12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四)已列 (略) 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 (略) 络竞价进行转让。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 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即2025年1月8日至1月14日17时止,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7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略) 咨询电话:0577-#
(略) 纪检监察电话:0577-#
(略) 业务举报:0577-#
(略) 纪检举报:0577-#
温州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