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现评)#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略) (略) | 项目地址 | (略) (略) 梧州进口再生资源 (略) 远景大道6号 | 企业联系人 | 杨爱和 | ||||||||||||||||||||||||||||||||||||||||||||||||||
项目简介 | (略) 始创于1980年,为一家专业从事先进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回收的综合性新技术企业。 (略) 于2012年6月建 (略) (略) ,经营蓄电池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略) (略) 成立于2015年10月29日, (略) (略) 出资成立,持股100%。 (略) (略) 年处理#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2016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8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项目原隶属 (略) (略) ,2017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厅同意该项目业主变更 (略) (略) 。项目主要利用购 (略) (略)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电池进行回收利用,冶炼成铅合金及铅锭。 公司目前生产系统运行良好,工艺指标控制相对稳定,生产运行正常,各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正常,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有效,未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黎祖雄、陈大刚 | 时间 | 2024.10.19 | 企业陪同人 | 杨爱和 | ||||||||||||||||||||||||||||||||||||||||||||||||||
现场监测人员 | 陈欣历、陈大刚、梁丹、黎祖雄、郭丹、梁小芳、韦禹、谭如恒、朱展辉、叶永斌 | 时间 | 2024.11.10~2024.11.12 | 企业陪同人 | 杨爱和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铅及其化合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氨、氢氧化钠、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砷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噪声、高温等,以及电焊作业过程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辐射、噪声。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铅及其化合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氨、氢氧化钠、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噪声和高温。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车间各岗位其他粉尘、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砷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硫酸及三氧化硫、氨和氢氧化钠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车间各岗位铅及其化合物(铅尘)的检测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测量了18个定点噪声和13个个体噪声,定点噪声除废电 (略) (略) 理岗位、破碎分选破碎岗位、脱硫结晶系统预脱硫岗位、塑料车间塑料清洗岗位、塑料车间塑料造粒岗位6个岗位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12个岗位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个体噪声除生产车间维修岗位、破碎分选破碎岗位、塑料车间清洗造粒岗位、 (略) 铸锭岗位4个岗位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9个岗位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次所测量5个岗位/工作场所高温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属于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故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 (略) (略) 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概括如下: 本次所检测车间13个岗位铅及其化合物(铅尘)的检测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存在铅及其化合物的岗位危害作业分级为Ⅲ级(重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害的作业。应在作业,点明确标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本次共对22个工作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中脱硫结晶系统净化上料岗位、生产车间维修岗位、 (略) 铸锭岗位危害作业分级为Ⅰ级(轻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废电 (略) (略) 理岗位、破碎分选破碎岗位、塑料车间清洗造粒岗位危害作业分级为Ⅱ级(中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 本次检测5个岗位高温强度,根据测量结果,各岗位高温危害作业分级为Ⅱ级(中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应改善工作环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降低劳动者应激反应及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 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与建议整改完善后,可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水平内,满足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