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鑫华锦府A区项目
建设单位辽 (略)
编制单位阜新 (略)
监测单位 (略)
地理位置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说明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略) )、《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的规定,辽 (略) 7月31日,组织召开了鑫华锦府A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辽 (略) 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