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略) 、政府 (略) 、采购 (略) 等,如有):
GDHXCG-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城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 (略) 分、投标人须知”之“九、评分办法、步骤及标准”之“附表三:评分细则表(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
售后服务便利性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便利性情况(办公环境、距离远近、交通状况)进行评分: 1) (略) 距离项目实施地最近、交通便利、有利于迅速开展服务工作,对比优的得3分; 2) (略) 距离项目实施地较近、交通较便利、较利于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对比良的得2分; 3) (略) 距离项目实施地远、交通不太便利、不利于迅速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对比差的得1分。 注:【该项评分以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权证明) (略) 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3 |
现修改为:
售后服务便利性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便利性情况(办公环境、距离远近、交通状况)进行评分: 1) (略) 距离项目实施地最近、交通便利、有利于迅速开展服务工作,对比优的得3分; 2) (略) 距离项目实施地较近、交通较便利、较利于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对比良的得2分; 3) (略) 距离项目实施地远、交通不太便利、不利于迅速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对比差的得1分。 注:【该项评分以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权证明) (略) 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与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或维修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3 |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0年11月25日09:30。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 (略)
地址:清远市 (略) 大楼504室。
联系方式:076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清远市 (略) 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联系方式:07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电话:0763-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