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略)
破产清算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略) 金 (略) 于2022年12月21日作出“(2022)皖 150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台中银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 (略) 对安徽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皖1502破1-1-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安徽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股东董超申请,金 (略) 裁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对安徽 (略) 进行重整。2023年6月21日管理人发布《招募公告》,截止12月15日未有报名。
2023年12月14日金 (略) 裁定准许安徽 (略)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为维护安徽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以及全体债权人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债务人财产,有效利用优质水矿资源,推动债务人重整重生,实现债权人、债务人重整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等原则,管理人继续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于2002年11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超,住所地: (略) 东河口镇华山村平地村民组,毗邻大华山风景区。
登记股东分别为董超(54.91%)、 (略) 天地雅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5%)、 (略) 晨泉食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5%))、六安 (略) (5.83%)、六安中安天使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3%))、珠海横琴弘磊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1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沛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安徽云 (略) (3.33%)、合肥泉道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2.08%))。
债务人经营范围为饮料及瓶装、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研发、销售;PET容器生产、研发、销售;小家电销售与研发;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标签、包装材料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人于2014年3月全资设立安徽天地 (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水销售业务。
债务人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变更登记、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资产及负债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的资产总值和债权总额、性质等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公开的数额存有不同)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可通过管理人网站、电话等渠道进一步了解查询;对未公开的信息,可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获取资料或自行开展尽调等。
二、重整投资人报名条件
1、有相同或类似产业生产经验或产业需求 (略) 、投资公司等;
2、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先进的生产、销售、管理水平和经验;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二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无重大行政和刑事违法行为。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24:00时。邮寄报名材料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2、报名(邮寄)地点: (略) 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孙慧珍,电话:*,0564-*、*。
3、报名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函;
(2)意向重整投资人内部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文件等能够证明该意向已经内部决策同意实施);
(3)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等;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原件以及授权代理人相关资料等(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其他证明自身优势的资料。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含骑缝章),并标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
4、交纳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需同时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万元整)。符合报名条件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期限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汇至:
账户名称:安徽 (略) 管理人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裕安支行
(二)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1、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投资的,应在2024年2月25日24:00时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意向重整投资方案》,除对债权人有利外亦不得变更,否则管理人将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自身优势、重整方式、经营方案、偿债方案(包括偿债资金总额及支付方案)、债务人出资人权益调整、职工安置等。
3、《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步提供电子版(*@*q.com)。
(四)缴纳意向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时,须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意向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用于遵守《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的保证。拒绝交纳的,管理人有权不采纳其所提《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在选定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五)选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1、管理人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对《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商业谈判或竞价环节的意向重整投资人;
2、2024年3月1日9:00在管理人四楼会议室举行商业谈判或竞价
3、商业谈判或者竞价环节中,出价最高者为最终选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4、唯一意向重整投资人仍需按照前述程序进行商业谈判;
5、签署《重整投资选定确认书》和《重整投资协议》;
6、管理人初审及进入谈判、竞价环节时,将邀请部分债权人委员会 (略) 联动机制中相关参与人员参与监督。
(六)其他事项。
1、管理人将依破产法规定,同时向金 (略) 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投资人应当积极协助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参与分组协商、表决等工作;
3、重整投资人已交纳的意向重整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计划》执行履约保证金。投资人未有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转为重整价款。
4、 (略) 未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在裁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人保证金。
5、以下行为视为重整投资人违约,且须承担保证金被没收的违约责任:
(1)拒绝签订《重整投资选定确认书》和《重整投资协议》。
(2)《重整计划草案》表决 (略) 批准后,无正当理由放弃重整计划的执行、拒绝配合推进重整程序或者不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
6、投资人需索取相关资料的,务必到管理人处领取。管理人不接受函调寄送或者线上传送。
四、特别声明和披露
(一)本公告为非要约文件,管理人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均不应视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并代替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须自行做出决策,并承担法律后果;
(二)本公告适用于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基于法定职责,有权从有利于债权人角度解释并决定招募继续、中止或终结;
(三)债务人调出旅游区申 (略) 委省政府同意,正在走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程序,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时可以附条件。
安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