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质量检测
答疑及补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巴南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质量检测答疑及补疑通知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及补疑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提问1:本项目商务部分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此加分条款与本项目实际检测内容完全不符,招标人强行设置加分条件,明显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为某个别单位量身定做,侵犯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删除此加分条款。
回复:本项目商务部分评标办法已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二)。
提问2:本项目资格业绩及商务部分业绩均要求投标人在2021_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规模又要求投标人承担过检测合同金额有*元及以上和建筑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检测业绩。请问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业绩都需要已完工业绩吗?还是已完工或在建业绩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资格业绩和商务业绩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已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一)。
提问3:第一:企业业绩里面要求完成了类似业绩,怎么来证明?建议投标人提供竣工验收会议记录。二:本项目的图纸结合看,并没有钢结构的部分。请问为什么有要设置这个检测?第三:企业资质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级及以上作为加分项,在重庆满足要求一共才三家单位,有意在排开潜在投标人。第四:加分项继续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继续加分,刻意在排开潜在投标人。第五:本项目一共有八分的加分项都是为了第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而设定。按照投标总报价雷电防护检测费才占比2%,却为何商务加分一共30分,雷电防护都8分。难道是这个地方选址打雷比较频繁吗?这 (略) 气象局提供证明?不然都是在排开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的所有相关的雷电防护检测的加分项。
回复:1、本项目业绩要求已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一);2、本项目施工图中包含钢结构工程,设置此项检测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3、本项目商务部分评标办法已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二)。
提问4:第一:企业业绩里面要求完成了类似业绩,怎么来证明?建议投标人提供竣工验收会议记录。二:本项目的图纸结合看,并没有钢结构的部分。请问为什么有要设置这个检测?第三:企业资质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级及以上作为加分项,在重庆满足要求一共才三家单位,有意在排开潜在投标人。第四:加分项继续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继续加分,刻意在排开潜在投标人。第五:本项目一共有八分的加分项都是为了第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而设定。按照投标总报价雷电防护检测费才占比2%,却为何商务加分一共30分,雷电防护都8分。难道是这个地方选址打雷比较频繁吗?这 (略) 气象局提供证明?不然都是在排开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的所有相关的雷电防护检测的加分项。
回复:详见提问3回复。
提问5:第一:企业业绩里面要求完成了类似业绩,怎么来证明?建议投标人提供竣工验收会议记录。二:本项目的图纸结合看,并没有钢结构的部分。请问为什么有要设置这个检测?第三:企业资质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级及以上作为加分项,在重庆满足要求一共才三家单位,有意在排开潜在投标人。第四:加分项继续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继续加分,刻意在排开潜在投标人。第五:本项目一共有八分的加分项都是为了第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而设定。按照投标总报价雷电防护检测费才占比2%,却为何商务加分一共30分,雷电防护都8分。难道是这个地方选址打雷比较频繁吗?这 (略) 气象局提供证明?不然都是在排开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的所有相关的雷电防护检测的加分项。
回复:详见提问3回复。
提问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对于业绩的描述要求均为“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但在后面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那是否可以理解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的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符合该条款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已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一)。
二、补疑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中业绩要求统一修改为:“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单位资历 | 企业业绩 (24分) |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8 分,共评审 3 个业绩,最多得 24 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检测合同金额有*元及以上和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检测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业绩合同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规模的信息;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规模的信息,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业绩无效。 |
企业荣誉 (6分) | 1.投标人荣获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6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依次顺延。
招 标 人:重庆 (略)
代理机构:重庆国涵 (略)
2024年6月13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