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略) 珠海供电局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召开珠海110千伏定东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包括了 (略) 珠海供电局(建设单位)、广东智环 (略) (验收调查及监测单位)、 (略) 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环评单位)、珠海 (略) (施工单位)、珠 (略) (设计单位)、珠海电力 (略) (监理单位),并特邀专家2名,形成了《珠海110千伏定东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珠海110千伏定东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珠海110千伏定东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略) 珠海供电局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附件.1.珠海110kV定东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