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建设 (略) (略) 债券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SZB*)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评标标准(商务部分):
条款 | 原文 | 修改为 |
承销质量 (5分) | 根据投标人2022至2023年,以牵头主承销商身份参与承销债券的取消发行情况进行评分。 (1)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7%(含)以下的,得5分; (2)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7%(不含)-15%(含)的,得3分; (3)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15%(不含)-20%(含)的,得1分; (4)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20%(不含)以上的,不得分。 注:①WIND“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债券类型:债券分类(Wind)-公司债)-数据筛选(主承销商)”; ②证券公司 (略) 合并计算; 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WIND查询截图须能体现要求的评审要素。 | 根据投标人2022至2023年,以牵头主承销商身份参与承销债券的取消发行情况进行评分。 (1)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7%(含)以下的,得5分; (2)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7%(不含)-15%(含)的,得3分; (3)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15%(不含)-20%(含)的,得1分; (4)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占2022至 (略) 债推迟或者取消发行合计只数20%(不含)以上的,不得分。 注:①WIND“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债券类型:债券分类(Wind)-公司债)-数据筛选(主承销商)”; ②证券公司 (略) 合并计算; 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WIND查询截图须能体现要求的评审要素。 ④本评审项中的“牵头主承销商”以WIND查询中主承销商排序在第一位的承销单位为准。 ⑤本评审项中的“牵头主承销商”包含独家承销商,联席的不算。 |
发行成本(不含担保) (8分) | 投标人作为牵头主承销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全国AA (略) 债且发行期限≥3年,平均发行利率在3%(含)以下的,得8分;平均发行利率在3%(不含)-3.5%(含)的,得6分;平均发行利率在3.5%(不含)-4%(含)的,得4分;平均发行利率在4%(不含)以上的不得分的。 注:提供wind数据查询截图。 | 投标人作为牵头主承销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全国AA (略) 债且发行期限≥3年,平均发行利率在3%(含)以下的,得8分;平均发行利率在3%(不含)-3.5%(含)的,得6分;平均发行利率在3.5%(不含)-4%(含)的,得4分;平均发行利率在4%(不含)以上的不得分的。 注:①提供wind数据查询截图。 ②本评审项中的“牵头主承销商”以WIND查询中主承销商排序在第一位的承销单位为准。 ③本评审项中的“牵头主承销商”包含独家承销商,联席的不算。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采购人: (略) 建设 (略)
采购代理单位:安徽同升工程 (略)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