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岗位开发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一、用人单位:中江县文化广播电 (略) ,中江县通山乡人民政府,中江县冯店镇人民政府,中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中江县南华镇人民政府,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二、岗位计划:中江县文化广播电 (略) 1个,中江县通山乡人民政府1个,中江县冯店镇人民政府1个,中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1个,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5个,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1个,中江县南华镇人民政府1个,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1个。
三、招聘条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工作地点: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实际安置为准。
五、岗位名称:城镇公益性岗位
六、薪酬待遇:基本工资不低 (略) 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工作内容: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
八、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止。
九、报名地点: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17室),电话:0838—*。
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