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自然资告字[2024]2号
经凤县人民政府批准,凤县自然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编号: | *拍卖2号 | 宗地总面积: | 1049.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场监督 (略) 监所,南至空地,西至凤县林业局, (略)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服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服用地 | 1049.23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起始价: | 44.*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加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7日到凤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3月29日 至 2024年4月17日 到 凤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4月18日10时0 (略) (略) (http://**)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县双石 (略)
联 系 人:高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凤县自然资源局0917-4805 (略) (略) 0917-*
开户单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6
凤县自然资源局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