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专项工程(一标段)Ⅱ包二次澄清公告
编号:02
各投标人:
“ (略) 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专项工程(一标段)Ⅱ包二次(项目编号:H4GC24A01G105)”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一、 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9.3 (略) 医用气体技术要求(最终版)》第5页“7.3 六钢珠双层锁定设计,具有通气、待机、断开的安全插拔三种状态,钢珠采用SUS316耐腐蚀材质,插拔顺畅,使用寿命长。” (略) 场上终端设备采用六钢珠双层锁定设计或者定位销设计,此处仅要求采用六钢珠双层锁定设计具有品牌指向性,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建议本次投标气体终端设计采用六钢珠双层锁定或者定位销设计均可。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非唯一品牌、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其他中第(2)条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2、招标文件《9.3 (略) 医用气体技术要求(最终版)》第6页“8.8铝合金设备带燃烧性能应符合GB8624标准要求达到A级标准。”铝合金设备带燃烧性能达到A级或者B级均符合标准要求,此处仅要求达到A级具有品牌指向性,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建议本次投标铝合金设备带燃烧性能应符合GB8624标准要求达到A级或B级标准均可。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非唯一品牌、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其他中第(2)条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3、招标文件《9.3 (略) 医用气体技术要求(最终版)》第6页“8.10抢救室设备带:尺寸:高度≥310mm、厚度≥100mm,铝型材壁厚≥2.5mm。”此处抢救室设备带尺寸要求为某厂家特有设备带尺寸规格,具有品牌指向性,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建议改成“抢救室设备带:尺寸:高度≥280mm、厚度≥80mm,铝型材壁厚≥2mm”。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非唯一品牌、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其他中第(2)条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4、招标文件《9.3 (略) 医用气体技术要求(最终版)》第6页“8.11抢救室设备带上下须具有标准医用 10×25 导轨,可用于固定仪器支架、 (略) 、输液架等,放置监护仪、输液泵等抢救设备。”此处要求抢救室设备带上下须具有标准医用 10×25 导轨为某厂家特有设备带配套导轨,具有品牌指向性,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建议去掉10×25 导轨,改成抢救室设备带上下导轨与设备带配套使用。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非唯一品牌、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其他中第(2)条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5、招标清单《 (略) 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专项工程(一标段)Ⅱ包二次》项目编码*设备带要求“铝制一体成型,?R3腔结构,设备带中强电、弱电、气体管道及照明灯要分置在独立成型的腔道内,操作面板上的气体终端与电源设备分层布置”。此处要求铝制一体成型为某厂家特有,具有品牌指向性,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建议改成“铝制一体成型或模块式设计,?R3腔结构,设备带中强电、弱电、气体管道要分置在独立成型的腔道内,操作面板上的气体终端与电源设备分层布置”。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非唯一品牌、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其他中第(2)条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6、招标清单《 (略) 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专项工程(一标段)Ⅱ包二次》项目编码*设备带(卡通款式)要求“2.规格:铝制一体成型,四腔结构,设备带中强电、弱电、气体管道及照明灯要分置在独立成型的腔道内,操作面板上的气体终端与电源设备分层布置”。此处要求“铝制一体成型,四腔结构”为某厂家特有,具有品牌指向性,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建议改成“铝制一体成型或模块式设计,?R3腔结构,设备带中强电、弱电、气体管道要分置在独立成型的腔道内,操作面板上的气体终端与电源设备分层布置”。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非唯一品牌、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其他中第(2)条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原招标文件涉及本项目“澄清公告编号:01”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由此给你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岳西县天堂 (略) 143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 (略)
地 址:岳西县天堂 (略) 10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