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略) 东北项目部东北作业部2022-2023年施工钻井队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000-001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东北作业部涉及的松原地区和大庆地区施工钻井队污水、垃圾(含一般工业垃圾)无害化处理,计划资金*元(不含税),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 | 区域 | 预计费用(万元) |
标段A | (略) 场 | 60 |
标段B | (略) 场 | 25 |
合计 | 85 |
2、服务标准: (略) 《 (略)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地方政府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资料、验证及监管要求。
3、服务地点:松原地区及大庆地区
2022-2023年东北 (略) 场垃圾及污水无害化处理费用招标范围和最高限价(不含税) | |||||
序号 | 处理项目 | 运费 | 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 | 单位 | 综合单价说明 |
1 | 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00公里以内400元/趟,超过100公 | 260 | 元/方 | 车辆为自卸式卡车 |
2 | 生活污水 | 100公里以内400元/趟,超过100公 | 45 | 元/方 | 车辆为自吸式罐车 |
3 | 卫生间清理费 | 1400元/趟 | 1500 | 元/个 | 挖掘机及平板拖车 |
4 | 生产、生活垃圾分拣 | 1300 | 元/队/月 | 无害化处理企业作业人员负责垃圾分拣工作 |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钻井队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限价表
6、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不允许转包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招标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元,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自身质量体系。
3、设备要求(拉运设备、人员):自卸式卡车(核定载质量≥2.5吨)等主要设备设施及拉运人员。
4、厂区及库房要求:在松原或大庆有办公地 (略) 点。
5、人员要求:至少2名工作人员。
6、业绩要求:松原及大庆区域施工钻井队垃圾及污水无害化处理。
7、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2年 10月 28日 08 时 00 分到 2022年 11月 2日 17 时 0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略) 总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账号: **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东北项目部东北作业部2022-2023年施工钻井队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 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宁 (略) 1779号渤 (略) 东北北项目部东北作业部。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开标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9日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 (略) 宁 (略) 1779号渤 (略) 东北北项目部东北作业部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 (略) (http:// http://**/)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地 址: (略) 大港 (略) 1066号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地址:天津大港 (略) 1066号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2-*
手机:*
电子邮件:*@*ttp://**;
其他联系人:王新风,电话:*。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投标人可以根据近期投标情况,采取单项目开具发票或者合并其他项目一并开具发票的方式;
6、每年12月20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本年度的费用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