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区何云辉等 *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百丈峰 (略) 终止金融精准扶贫 (略) 协议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 * 日至 * 日,共 * 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与区扶贫办、区金融办反映。
联系电话: *** ***
附:具体人员名单/提前还款明细( * 户).xlsx
附件:公示原件(带公章)关于终止何云辉等 *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百丈峰 (略) 协议的公示(1)(2)(6).doc
(略) 区金融办 (略) 区扶贫办 百丈峰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