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于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4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略) ,公告期为 * 日(3个工作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东宁市旭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牡环建审〔 * 〕 * 号 | *** |
* 、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东宁市旭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宁市旭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由 (略) (略) 编制的《东宁市旭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宁 (略) 沟村原 * 井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 * m2,总建筑面积 * m2。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4万元。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 * m2、原料库 * m2、防渗沉淀循环水池 * m2、防渗事故池 * m2。新建 * 条年洗选煤矸石8万吨生产线,设置1套洗选煤设备、1台浓缩罐、 * 台压滤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止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 * 定的缓解和控制。 (略) 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 、项 (略) 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封闭设置,采用洒水抑尘装置定期洒水;在筛分设备上方设置集尘罩(集气效率 * %),经集尘罩收集的含尘废气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 %) (略) 理,除尘后废气通过 * 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略) 驶过程中,加盖篷布并控制车速,经过敏感地 (略) , (略) 驶过程扬尘扬散, (略) 硬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设置1个 * m3防渗沉淀循环水池、1个 * m3防渗事故池,地面做硬化、 (略) 理,渗透系数不大于1× * -7m/s。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在 (略) 后,防渗沉淀循环水池上清液回用于洗煤生产,底流经过浓缩-压滤机压滤后回收的煤泥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水进入防渗沉淀循环水池重新使用;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防渗沉淀循环水池, (略) 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本项目污废水禁止外排。厂内设置地下水跟 (略) 。
( * )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要采用减震基础及消音装置降噪,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村 (略) 驶、车辆搭盖篷布、夜间禁止鸣笛。
( * )对 (略) (略) 置。本项目洗选后的矸石、煤泥直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 (略) (略) 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 *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原料煤矸石堆放设计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按要求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发生风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监管。 (略) 过程中,设置防渗事故水池,做好检查工作,以保证正常、安全、有序的生产; (略) 内除尘通风设备的维护,使之保持完好状态,相关负责巡查人员在日常安全监察中重点加强对各主要产尘点的监察, (略) 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略) 定期清扫、冲洗,保持清洁,防止积尘。
* 、项目建设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 (略) 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
* 、建设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 (略) 门和建 (略) 门备案。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 、建设项建设期及运营 (略) 监督管理工作由东宁 (略) 负责。建设单位要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转交东宁 (略) 备案管理。
* 、遇市政府规划动迁及土地性质调整等情况时,本项目应按市政府 (略) 。
* 、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 (略) 。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 (略) 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略) (略)
* 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届满。
* 、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 *** (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市西 * 条路 * 号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