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①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11:00分现变更为2024年6月3日上午11:00分开标;②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顺延到2024年5月31日;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到2024年5月31日 17:00。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修改通知作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