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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新县 (略) 永 (略) 永 (略) 关于转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4〕55号) 》(永农字【2024】60号)等文件要求,永新县乡村振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严格补贴操作程序,从2024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8日止完成第二批机具报废7.*元,报废种类有水稻插秧机,履带旋耕机,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共计补贴机具7台,受益农户5户。现将本批次报废补贴机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机具是否报废、身份是否属实等持有异议者,请致监督电话:*(县 (略) ),*( (略) ),*(县乡村振兴中心)。
附件: 永新县2024年第二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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