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环批字〔2024〕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陕西羌润 (略) 宁强县
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羌润 (略) :
你公司《陕西羌润 (略) 宁强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代家坝镇朱家垭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废石等为原料,生产水洗砂、机制砂和米石,项目总占地面积*m2,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3300m2生产加工车间,内设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鄂式破碎机、圆锥破、振动筛、中转仓、制砂机等生产设备;储运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1000m2原料堆场和1000m2成品堆场;辅助工程包含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水、供电、排水等工程;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5%。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宁强县行政审批与服务局备案,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与宁强县代家坝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项目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做好生产废水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处理设施的建设,并确保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满足项目运营需要。运营期重点做好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洗砂废水全部由废水收集池收集,经混凝沉淀后循环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 (略) 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外排。落实项目各项防渗措施,按照评价包含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别落实设置防渗层、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渗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2.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物料装卸、破碎、筛分工段,以及原料、产品堆场颗粒物污染治理。原料、产品堆场设置不低于物料堆存高度三面围挡的规范厂棚,破碎、筛分等生产加工工段全部布置于生产厂房内,落实喷雾除尘等湿法作业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最大限度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全面落实项目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运输车辆、 (略) 采取洒水抑尘、蓬布覆盖、封闭运输、道路硬化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3.做好声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破碎加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加工生产。合理优化布局,产噪设备要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并对鄂式破碎机、洗砂机、振动筛、脱水筛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规定限值。
4.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和规范处置,落实“三防”措施,不得随意堆存、倾倒。其中,洗砂工序产生的混凝沉淀底泥由压滤机压成泥饼后外售综合利用,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无序堆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该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要求。
6.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废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7.本次评价仅包含以废石、清淤疏浚砂石等为原料的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利用尾矿等内容的,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3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202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