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同心县蔡家沟(马高庄)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环保设施验收单位:宁夏 (略)
开工日期:2016.6
竣工日期:2020.10
建设内容:该工程是一座以拦沙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由水库工程区、水库管理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弃土场区5部分组成,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取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相关工程,水库总库容2388万m3,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高53.3米,坝顶长246m,取水建筑物设计流量0.4m3/s,溢流道设计水位流量853.1m3/s,设计灌溉面积2500亩,年用水量78万m3。主要建筑物(均质黄土坝、输水排沙洞、开敞式溢洪道)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8度设防;水库设计淤积年限为6年。
变动情况: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环办〔2015〕52号),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最终判定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于2014年12月20日北京中环博宏 (略) 和宁夏环 (略) ( (略) )受同心县水务局委托,编制了《同心县蔡家沟(马高庄)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2月16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吴环审发〔2016〕7号《关于<同心县蔡家沟(马高庄)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
验收结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项目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目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项目建有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能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具备可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共计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