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略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采购“语音追呼系统” 服务 2018-A3
项目内容
略采购“语音追呼系统” 服务
采购预算
42万元(年租赁8.4万元,合同期5年)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略
地址:X路8号
公示时间
2018年#月#日至1月26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X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略张琳琳 电话: ##
略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马梓尧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采购“语音追呼系统” 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42万元(年租赁8.4万元,合同期5年)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肖军
工作单位
略
职称/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 略能达到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要求,故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买买提艾力
工作单位
略
职称/职务
副局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7号星卫专线通过了自治区审批,目前略能达到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要求,故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郭晓刚
工作单位
略
职称/职务
局 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略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略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略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略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2.《略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