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铝合金低压铸造雅安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中国 (略) (略) 拟租赁四川 (略) (略)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已建联合厂房102b,实施铝合金低压铸造雅安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建联合厂房102b进行适应性改造,布设砂处理区、砂芯制备区、熔炼区、低压铸造区、后处理区、X射线探伤、热处理区、荧光检测区、机加工区(含清洗脱脂区)等,并配套建设砂芯堆放区、毛坯存放区、模具检修存放区、物料暂存区、铝合金原料堆场、砂仓、成品暂存区、隔油池、产品研磨检测室和废气处理设施等公用和环保工程,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办公生活设施等依托四川 (略) 已建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铝合金前后副车架、控制臂各18万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涉及的X射线探伤辐射内容另行评价。项目总投资1997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17.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9%。
项目经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303-*-07-02-*】JXQB-0021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入园协议,同意项目入园。经报告表论证,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川环建函〔2012〕30号)及跟踪环评(川环建函〔2019〕84号),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生产,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环保资金,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相关政策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项目荧光检测后清洗废水依托四川 (略) 荧光废水处理池(采用“混凝气浮+高级氧化”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0立方米/天)处理后,与低压铸造机循环冷却水、制芯机循环冷却水、热处理废水、脱脂清洗废水、产品检测废水、喷淋塔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四川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AO+二沉池”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天),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软水制备排水一并排入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限值(其中氨氮≤2.5毫克/升),最终排入名山河。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铸造机、震砂、打磨设备、CNC加工中心等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及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制芯机置于密闭隔间内工作,冷芯盒制芯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采用磷酸喷淋塔处理,有机废气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臭气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低压铸造、造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排气口上方半密闭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软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颗粒物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限值要求后,分别由两个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项目铝锭熔化工序密闭作业,产生的熔化废气经管道抽风收集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后,与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限值要求。
项目热处理工序密闭作业,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管道抽风收集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限值要求,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
报告表提出在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该范围内目前无人居分布。
(六)按照分类收集和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沾染有荧光检测液、切削液、润滑油、清洗剂、冷芯盒树脂粘接剂及固化剂等的废包装桶(HW08/900-249-08)、含油金属屑(900-200-08、900-006-09)、废润滑油(HW08/900-249-08)、废含油手套及抹布(HW49/900-041-49)、铝锭熔化炉渣及除尘器收尘灰(321-024-48、321-026-48)、磷酸喷淋塔废液(HW34/900-300-34)、隔油池浮油(HW08/900-249-08)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铝合金浇口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冷芯砂交于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将危废暂存间、机加工区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依托四川 (略) 已建设施(已铺设2mmHDPE膜,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0 cm/s);机加工区新增2mm厚HDPE膜并涂环氧树脂防渗层以满足重点防渗的要求(渗透系数≤10-7 cm/s),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八)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公众发布基本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四、报告表核定该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2960t/a,氨氮0.0185t/a,挥发性有机物2.6901t/a,氮氧化物4.9282t/a,二氧化硫0.4608t/a。主要污染物许可排 (略) 生态环境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或变更时予以确认。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表和本批复送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