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于2024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广州一衣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3日指定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为广州一衣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杜称华。广州一衣 (略) 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2月4日前,向广州一衣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3楼4303-4304;联系人:陈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略)、(略))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一衣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一衣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2月11日10: (略) (略) 第51法庭(新审判大楼)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2024)粤01破申647号受理民事裁定书、(2025)粤01破1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5)粤01破12号-1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