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改造工程
采 购 文 件
项目号:YDB-015
采 购 人: (略) 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
竞争性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一、采购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采购有关说明
五、其它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三、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四、技术要求
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六、现场踏勘
七、安全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工期、施工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五、知识产权
六、其他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三、评标标准
四、无效投标条款
五、废标条款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费用
二、采购文件
三、采购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五、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签订合同
九、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六篇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二、技术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资格条件
五、其他资料
附件4:工程量清单
附件5: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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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改造工程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改造工程
*
1
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略) 大渡口区人民 (略) (http://**)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采购文件发售期限:
1.采购文件发售期: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
2.报名方式: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902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北京时间14:30
(六)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北京时间14:3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大渡口区人民 (略) (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大渡 (略) 122号富士达9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渝 (略) 6号龙湖南苑4区12B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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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名称: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大渡口区
3.工程规模: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采购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建设内容。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补遗等资料为准。供应商参与采购前需仔细核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如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存在不一致,供应商需主动与采购人沟通,采购人未主动澄清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并通过验收。
2.质量问题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施工内容,如特需变更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四、技术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该工程项目做出技术方案,至少包含项目人员配备、工期安排、施工技术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设备配置情况、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要求和重难点分析等。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艺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1)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的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承诺和未被禁止参与响应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勘探施工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七、安全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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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工期、施工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工期:本项目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
(二)施工地点: (略) 大渡口区
(三)验收方式:1.本项目每完成一个工序,均要求采购人或监理到场查看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修复、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二、报价要求
(一)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措施项目费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万*仟零***元*角*分),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9元。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4: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措施项目费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每项清单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拆除费、采购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各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递交低价风险担保(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低价风险担保送达采购人的时间:从采购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不递交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附件3: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工程设施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工程相关设施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设施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
(二)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施工设施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项目施工所需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四)供应商保证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项目所需货物到达采购人现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五)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项目施工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项目所需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六)供应商使用的项目所需货物及材料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七)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材料有权要求其作质量及环保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施工材料未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材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工程保修期内,所有设施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十)工程保修期内,所有设施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方通知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如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未按时间要求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整改,采购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工程维修维护及赔偿,如有不足,将通过法律途径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开工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支付担保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办理竣工备案后支付至结算经评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支付。
注:成交供应商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人工费、材料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工程款的支付应在达到支付条件时先由承包方提交支付申请,经业主审批同意,承包方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及发票后,采购人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内容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在项目结算评审时,采购人先进行初审,再报结算评审。结算评审的基本收费由采购人承担,如果送审结算金额与评审审定金额相比,审减率在5%之内(含5%)的审减效益费由采购人承担;审减率超过5%的,全部审减效益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采购人统一支付后,在工程款中扣减。(该审减率为抵扣审增部分的品迭后审减率)。
(三)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等相关施工参与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并导致逾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 天,承包人按 1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且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当于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金额。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
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采购报价
(70%)
70分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采购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采购报价得分=(采购基准价/最后采购报价)×价格权值×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2
技术部分
(30%)
3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分)
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专家横向比较后评分。施工方案应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调配,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提出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详实、具体、可行程度打分0-6分。
提供技术方案。
2.施工配置情况(6分)
提供施工设备配置情况,包含不限于施工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资源配备及设备配置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详实、具体、可行程度打分0-6分。
3.质量保证措施(6分)
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满足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工程质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详实、具体、可行程度打分0-6分。
4.安全及应急预案(6分)
安全及应急预案全面有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及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详实、具体、可行程度打分0-6分。
5.进度计划(6分)
进度安排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略) 进度安排可行、合理,实现进度安排的保证措施可行,工期安排合理可行,有序组织施工,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发挥很好作用。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详实、具体、可行程度打分0-6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费用
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一经进入采购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采购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与供应商进行采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采购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三)采购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采购,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大渡口区人民 (略) (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 (略) 站和中国 (略) 下载。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二)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 (略) 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详见附件4: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工程施工图;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5: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
第六篇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 包 人(全称):
承 包 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采购文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及说明;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略) 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
地址: (略) 大渡 (略) 122号富士达大厦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3-6883
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略) ***区***镇***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3-68**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500*******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函、变更等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规程。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采购文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及说明;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和设计交底:开工前七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及电子光盘一张。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按发包人要求合同签订前3天提供,否则发包人有权不签订施工合同。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7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的接收人:现场代表。接收地点:发包人工程部。若发包人办公地点更改,则接收地点随之更改。
承包人的接收人:承包人指定接收人(需承包人书面委托)。接收地点:本工程施工项目部。
1.7.3 双方以本协议约定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为各自有效联系方式,协议一方、 (略) 、仲裁机构可以依照该联系方式向协议各方进行信息传达、文件送达。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自短信息、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视为文件送达成功。通过邮寄邮件方式送达的,自邮件寄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成功。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各方,未经书面通知视为未发生变更,已作出的送达仍然有效。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采购报价综合单价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按照本合同第5条和第7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进行工程的施工。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入场后7日内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办公用品及承担现场通讯费。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承包人为以上提供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性工程、关键性工程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由发包人认定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无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按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设计,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工程建设内部协调工作等)。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在施工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发包人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矛盾,以确保合同圆满执行,但无权修改合同。
(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法证明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含未经签证的隐蔽工程)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返工、复查、撤换人员。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完成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并执行以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
(2)《 (略) 建筑节能条例》( (略) 人大〔2007〕第34号公告)
(3)《 (略) 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
(4)《 (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199号)
(5)《 (略) 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
(6)《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
(7)《 (略) 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 (略) 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内容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自身及第三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从施工进场到办理完竣工验收直至移交,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1.5 文明施工
对承包人文明施工的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规章,并按照《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的规定进行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如在合同履行及施工中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或者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导致发包人、承包人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应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如果由此给发包人造成了损失,还应当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发包人处理该事宜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略) 判决由发包人先行支付的,则发包人有权在双方结算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预拌混凝土、垃圾、渣土等易撒漏物质,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 (略) 和环境, (略) 容卫生,建筑渣土实行准运证制度,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 (略) 运输到指定渣场弃,其费用已包含在采购报价中不另计取。
3、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定必须达到。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渝建发(2000)39号文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交工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5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9〕143号规定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5)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监理人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后3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无正当理由承包人不得提出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若出现确需修订的情况,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承包人提供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七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其施工进度计划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应无条件的在三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进度计划。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4 测量放线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无。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通用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处予承包人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地震等)。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支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本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材质部分的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项目所需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均包含在承包人成交综合单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规范(具体严格按《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执行,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具体方案必须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采购范围以外的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3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1)调整方法如下: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结算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后按采购成交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执行。人材机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指导价格进行调整,造价信息缺项或与造价信息不符的材料费首先按渝北区住建委发布的当期信息指导价执行,若仍缺 (略) 场行情进行认质核价)。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3日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3日内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报发包人审批。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结算原则执行。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采购报价时已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支付。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略) 担保保函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结算原则执行。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订并开工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支付担保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办理竣工备案后支付至结算经评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支付。
注:成交供应商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人工费、材料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工程款的支付应在达到支付条件时先由承包方提交支付申请,经业主审批同意,承包方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及发票后,采购人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增加下列内容: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撤离。
14. 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竣工验收合格、须整改内容完成后,承包人应在10个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以及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申请办理竣工结算。若承包人未按时提交,发包人可暂缓支付工程款,并不用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设计变更及新增项目结算价款+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规费+税金+其他费用。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供应商采购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以竣工图、设计变更及有效签证效资料(签字且盖章)作为结算依据。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2)措施费:
A、施工组织措施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按采购报价包干计算。
B、施工技术措施费:以项计价的施工技术措施费,按采购报价包干计算;以量计价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结算时按实际竣工工程量乘以采购报价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的规定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4)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争性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争性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成交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成交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成交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照《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争性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争性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成交供应商应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成交供应商应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成交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6)同一单位工程中,相同清单子目、相同项目特征、工作内容的清单,报价必须一致,若出现报价不一致,结算时按低价进行结算。如评选时未发现,在成交后采购人按最有利于的采购人原则进行修正,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
(7)当发生设计变更或新增项,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按照以下办法计价: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结算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后按采购成交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执行。人材机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指导价格进行调整,造价信息缺项或与造价信息不符的材料费首先按大渡口区住建委发布的当期信息指导价执行,若仍缺 (略) 场行情进行认质核价)。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 质保期为2年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质量保证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3)其他扣留方式: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6)其他: 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增加下列内容: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原则上按通用条款执行,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视具体情况具体协商。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可以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单位所在地 (略) 起诉。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方(全称):
*方(全称):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凡属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为保修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竣工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可在工程款或保修金内扣除,同时每次处罚*方2000元违约金。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3、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4、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结算审核工程价款总额的3%,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方(全称):
*方(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方责任
*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在*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向*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方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方责任
应与*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1、*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了你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以下简称“受益人”)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收到受益人于 年 月 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付款通知中应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约定、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二)明细报价表
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
(供应商按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也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也可单独成册)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采购、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 (略)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1
竞争性采购文件
附件3:文件发售登记表
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
(单位盖章)
供应商委托人姓名
供应商委托人联系方式
邮箱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采购人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单位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同意被纳入采购人单位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其招投标活动。
附件4:工程量清单
注:随采购文件一并发出
附件5:施工图
注:随采购文件一并发出
采购文件(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改造工程).doc
附件4: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工程施工图.rar
附件5:大渡口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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