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
办公室关于拟命名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在各单位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2022年第四次申报的18个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审查,共有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8个创建单位达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要求,拟命名为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拟命名的18个创建单位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_xxgk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924)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月1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接受对拟命名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兼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隆阳区九隆街道永昌路223号
邮 编:*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拟命名的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拟命名的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共计18个)
区商务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区教育体育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区医疗保障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审计局
区气象局
区档案馆
(略)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区林业和草原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区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