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和田地区洛浦县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康复救治病房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康复救治病房楼
建设单位:洛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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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验收意见.pdf 1.1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和田地区洛浦县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康复救治病房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wps.pdf 10.8 MB ,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