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利通区金星花园小区部分居民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保障小区群众合法权益,现将补办金星花园小区安置农民用地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星花园小区始建于2001年,经核实,该小区用地符合原批准的规划范围和用地条件,实际用地界限清楚且长期以来未发生过改变,历史沿革脉络清晰,与四邻无纠纷。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 (略) 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党办〔2022〕7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拟对金星花园小区安置农民的58.79亩建设用地补办划拨用地手续,土地用途为商住。
本公告的公告期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利通 (略) 236号,联系电话:0953-*)提出,并提交书面资料。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