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二节第四点技术要求:1、污水处理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所有必须的处理设备24小时均处于正常运行,外排水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2、接受上级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监管,按照污水处理新工艺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
3、单件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设备设施更换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超过2万元的须向采购人单项汇报,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承担该项费用。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消耗件、消耗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可为降低运营成本而延迟或拒绝更换主要消耗件、易耗品与配件,如因以上原因导致污水处理效率与污水处理质量降低,采购人在责成中标人更换有关配件15天内未完成的,则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污水排放不达标,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五点五、本项目采购总价包含以下费用:本项目价格为总承包价,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尾水排放、污泥处置费、污泥运输费、环保税费、人工工资、药剂费、单件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设备设施更换费用、日常水质检测费、管理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合同金额的%(现金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九点 运营费结算方式2、结算方法: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下月底支付上月的运维费用。
现变更为:
四、技术要求
1、华容高新区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已运行10年,设备老化,需加强维护。
2、污水处理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中标运营商必须确保所有必须的处理设备24小时均处于正常运行,外排水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3、接受上级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监管,按照污水处理新工艺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
4、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单件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维护、维修、更换费用,在运营期内概由中标运营商负责。超过2万元的须向采购人单项汇报,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承担该项费用。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消耗件、消耗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可为降低运营成本而延迟或拒绝更换主要消耗件、易耗品与配件,如因以上原因导致污水处理效率与污水处理质量降低,采购人在中标运营商更换有关配件15天内未完成的,则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更换,费用由中标运营商承担。
5、污水处理厂污泥检测、运输、处置费用,在运营期内概由中标运营商负责。
6、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污水排放不达标,由中标运营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
五、本项目采购总价包含以下费用
1、污水处理综合单价不超过2.2元/m3。本项目价格为总承包价,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尾水排放、污泥处置费、污泥运输费、环保税费、人工工资、药剂费、单件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更换费用、日常水质检测费、管理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二章第一节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运营商中标后向*方支付。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第五章第二节第九点运营费结算方式2、结算方法:
支付方式:污水处理费按月支付,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的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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