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示竣工时间;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竣工、调试起止日期
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2025年1月1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屏山县宜江 (略)
项目名称:屏山县夏溪乡鱼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屏山县夏溪乡烂坝村、红岩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704.#元,本项目新建堤防1.18km,分8段布置于鱼溪河主沟及支沟上,新建穿堤 (略) ,改建 (略) ,新建 (略) ,管网改造190m。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189 9091 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