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4〕02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蕲春县自然资 (略) 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 准备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 限高 (米) | |||||||||
2023-58 | 蕲春县2018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 | 漕河镇南 (略) , (略) 与齐昌大 (略) | *.18(18.69亩) | 居住用地 | 1.0-1.2 | ≤35% | ≥30% | ≤22 | 商业40 住宅70 | 300 | 30 | 2804.2 |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1.2023-58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30%。具体规划指标要求以蕲春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关于蕲春县2018年度 (略)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为准。
2.拍卖成交后,宗地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的,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或 (略)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蕲春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4年11月25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6日10:00时 (略) (天禧孵化园A座3楼)交易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 (略) 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本拍卖出让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1.户名: (略)
2.账号:3202 0034 1920 0125 692
3.开户行:中国工 (略) 汉北支行
九、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 (略) 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骆五洲、裴仙枝
(二) (略)
联系地址:蕲春县东壁大道天禧公寓18楼1809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芮
十、监督单位
(略)
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