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 (略) 对[(略)(略)、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略)
采购包1(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1,(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略)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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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略)-江、湖治理服务 | 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 1(项) | 否 | 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 21,(略)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80个日历日完工,完工后试运行1个月水质达到验收标准。验收达标后进入运营维护期,运营维护期1年。(若因天气等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及非中标人因素耽误工期的,不计入总工期内,工期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采取合同分包形式进行预留的,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22 至 2024-12-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略) 89号丽景芗城( (略) )13幢401室福建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华安县沙建镇镇直1号
联系方式:059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89号( (略) )13幢401室
联系方式:059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梁
电话:0596-(略)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