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建设单位:禄劝 (略)
建设地点: (略) 禄劝县团街镇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靖涛#
1、项目概况:
禄劝 (略) 投资建设的中清能禄劝县岩子头200MW生态修复光伏电站项目(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于2023年6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23年11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该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中明确指出:报告表评价内容包含220kV升压站土建、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期和运营期“三废”、噪声、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分析等相关内容,但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升压站在主体工程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3月建设完工,于2024年6月投入试运行,升压站实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附属用房、电气预制舱、1台200MVA主变压器、GIS及出线构架、SVG户外成套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2024年10月,禄劝 (略) 就220kV升压站已建1台200MVA主变压器及相关设施运行所产生电磁环境影响相关内容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2月24 (略) (略) (略) 关于《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禄生环复〔2024〕20号)。根据调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升压站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与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化。由于220kV升压站土建、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升压站建设期和运营期“三废”、噪声、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等相关内容及相关治理措施均已在《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中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与《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一致,即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仅对220kV升压站已建1台200MVA主变压器及相关设施运行所产生电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2、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220kV升压站运营期“三废”、噪声、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相关内容及详环境保护措施均已在主体工程《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中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且升压站已按《岩子头生态修复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辐射、抗干扰能力强的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于升压站站 (略) 域均设置有明显的警示及防护标识牌,并加强了运营期管理等。根据升压站运营过程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站址四周及站址场界衰减断面电磁环境监测结果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评价标准4000V/m、100μT的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投递: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禄劝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 (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