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略) 沅水重要河段辰溪县马溪段岸坡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 (略) 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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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沅水重要河段辰溪县马溪段岸坡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辰溪县锦滨镇沅水左岸辰溪沅水二桥、马溪村下水溪 |
建设单位 | 辰溪县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沅水重要河段辰溪县马溪段岸坡治理工程位于辰溪县锦滨镇沅水左岸辰溪沅水二桥、马溪村下水溪,属于新建建设项目。本项目工程治理河道左岸上游起于马溪村下水溪,下游止于辰溪沅水二桥,新修堤防2000m及过水涵3座,并配套相应的排水涵管、便民下河梯步、巡河道路、安全监测设施的建设。项目用地面积:74810.72m2(112.16亩),其中永久用地46796.72m2(70.16亩),临时用地28014m2(42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直接利用基坑对基坑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水泵抽取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施工期淤泥渗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菜地,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防尘网、罩棚、冲洗平台及设备;定期洒扫、喷雾、冲洗;人员配备防尘用品;裸露地面绿化、覆盖;物料覆盖;道路硬化、限制车速、运输车辆密闭等。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经大气稀疏后扩散排放。建设围档、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本项目施工期淤泥和废水池泥渣定期由挖掘机清理暂存施工营地临时堆场(需防风防雨防渗漏)并经自然风干后回填于生态保护堤;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材料(如钢材边角料等)回收处理,不可回收的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中措施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和养护、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加强交通管理,提前与居民、 (略) 沟通,设置消音器、隔声屏障等。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和要求。 6.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设置截排沟、挡土墙、沉淀池,排水系统结合地形和道路排水统一布置。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水生生态系统保护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营地均设置截排沟、挡土墙、沉淀池,排水系统结合地形和道路排水统一布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场地等)进行清理、平整、复垦,种植适合本地区生长的本土植物,恢复植被。做好鱼类保护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废物严格防控治理;预留增殖放流费用,做好沅水辰溪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三场”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