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绍兴 (略) 年产*套万向节十字轴总成生产线项目 | (略) 次坞镇红旗村、珠桥村 | 绍兴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套万向节十字轴总成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通过在淬火油槽上方及回火炉出烟口设置半密闭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除雾降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渗碳废气通过加热炉自带的燃烧嘴燃烧处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雾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租厂房 (略) 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热处理废气经喷淋塔除雾降温液,经隔油后循环使用后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平均每3个月更换一次,作为喷淋废液做危废处置;项目清洗废液平时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平均每10天更换一次,作为清洗废液做危废处置;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次坞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抛丸机、磨床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的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空压机单独设置;(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4、固体废物:(1)金属屑及次品、抛丸粉尘收尘、废钢砂、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磨泥、清洗废液(含沉渣)、淬火沉渣等分别经密封桶收集后与废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