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为下属单位上海 (略) 就 电气车间生产废料处置 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 (略) 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YJ)-ZB2023-07-019
2.项目内容:电气车间积压物资处置,实际处置以现场实物为准。
2.1(施工/供货)地址: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2.2(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2.3(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去除环保局备案时间)。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
(6)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2022年);
(7) 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投标单位如果是利用单位的则要提供其营业执照、环评等证明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材料;如果投标单位是收集单位则需要提供最终利用单位的证明材料; (略) 利用的需要办理或配合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1)、上海地区崇明区环保主管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处置计划备案资料,具体包括:
①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应包括各级接收单位);
②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环评信息(应包括每级接收单位环评报告书/表、批复);
③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包括每级接收单位排污许可证正本/排污登记备案表);
④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实际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照片(应包括每级接收单位实际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照片,勿使用厂区大门等非设施照片);
⑤ 固废收集、利用/处置合同(应包括收集转运单位与下一级利用、处置单位合同);
⑥ 固废运输合同(应包括收集转运单位与下一级利用/处置单位运输合同);
⑦ 所有提交材料(包括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3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1705室
收件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总院财务资金部(运营管理部)
联 系 人: 张玉凤
报名邮箱: *@*pmc.com
备案邮箱:*@*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 021-* /*
传真:
4. 评标方式:最高价格法
5.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 (略) 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zhangyufeng@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 上海 (略)
开 户 行: 中国 (略) 上海*家嘴支行
帐号: *87
税号: 9*37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时,上海振华重工 (略) 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