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标的名称和数量:海兴县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价值38.*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海兴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建设,有效提升我县综合防御突发事件及应急避难的能力和水平。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际标准及行业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本项目施工地点:海兴县,工期2个月。
5、本项目资金来源: (略) 应急管理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
二、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三、本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各项政府采购政策。
*年07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海兴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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