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6日迤车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箐口村老红岩垃圾热解炉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发布时间2023-12-26 11:02:45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6日迤车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箐口村老红岩垃圾热解炉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通讯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5楼(会泽县政务大楼五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迤车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箐口村老红岩垃圾热解炉点) | 建设地点 | (略) 会泽县迤车镇箐口村老红岩 | 建设单位 | 迤车镇人民政府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迤车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箐口村老红岩垃圾热解炉点); (2)建设单位:迤车镇人民政府;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迤车镇箐口村老红岩; (5)项目投资:总投资438万元,环保投资195.5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995.44m2,建有3台处理能力均为10t/d的垃圾热解炉,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t/d。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现为完善环评手续,本环评对已施工部分进行简要回顾性分析,同时对需完善的环保设施进行施工。 1、已施工部分—回顾性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现已施工完成并投入运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易起尘物料篷布覆盖,定时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弃土石方由施工单位统 (略) 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已全部由本项目热解处置完毕。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项目建设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施工作业要求,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经消失,经向建设单位核实,项目施工期未出现相关环保扰民投诉事件。 2、后续施工工程分析 项目后续施工主要为垃圾分选车间、烟气净化系统提升改造、雨污分流系统、炉渣临时贮存库、排气筒改造、冷却循环水池、脱酸废水处理池、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等环保设施的施工,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工艺主要为基础开挖、主体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扬尘、噪声和土方。其中扬尘采取堆放原料覆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小排放;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段不施工)的方式减小影响;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外运至政府指定渣场;建筑垃圾大部分为金属边角料,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作为硬化材料回填于项目区,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统 (略) 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本项目热解炉焚烧处置。 运营期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本项目垃圾热解烟气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颗粒物、SO2、HCl、NOX、各重金属、二噁英、CO等)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规定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垃圾暂存区及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炉渣转运、临时贮存产生的粉尘,根据污染物核算,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放量较小,经自然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的H2S、NH3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综上,本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本项目急冷系统冷却循环水量为60m3/h,急冷循环水池容积为100m3,能够容纳全部循环冷却水,冷却水全部回用。 ②本项目脱酸喷淋系统循环水量为30m3/h,急冷循环水池容积为50m3,能够容纳全部脱酸循环废水,脱酸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③本项目渗滤液产生量为0.2m3/d,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1.5m3,能够容纳7天的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每天1次进行人工回喷至垃圾表面,随垃圾进入热解炉处置。 ④本项目生活污水为0.096m3/d,化粪池容积为10m3,能够容纳90天产生的全部生活污水,化粪池由附近村民2~3个月清掏一次,不外排。 ⑤本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为2m3/次,项目区设置一个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非雨天时厂区内绿化用水。根据前述项目用水核算,全年初期雨水收集量为220.78m3/a,非雨天时绿化用水量为360m3/a,则能够将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是可行的。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从预测结果一览表可以看出,通过项目采取的措施和距离衰减后,东、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排放,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能够达到4类标准要求排放,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且本项目厂界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由此分析,项目噪声贡献值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为减小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②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③对主要产噪设备等采用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 以上处理措施在各行业噪声防治中广泛应用,处理效果好,对于本工程其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①炉渣 炉渣一般呈黑褐色,大约占灰渣总质量的80%~90%。炉渣含水率10.5%~19.0%,焚烧炉渣热灼减率3%~5%,低热灼减率反映出其良好的焚烧效果。炉渣是由熔渣、玻璃、陶瓷类物质碎片、铁和其他金属及其他一些不可燃物质,以及没有燃烧完全的有机物所组成的不均匀混合物。 由于本项目已建成并运行,根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产污量调查数据,垃圾热解炉渣产生量约为垃圾处理量的20%,本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30t/d,则炉渣产生量为6t/d,2190t/a,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炉渣清掏出炉后暂存于项目区临时贮存库,定期转运至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处置。 ②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4人,均不在项目区进行食宿。根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情况,产生量约为1.0kg/d,0.36t/a,集中收集后,返回项目热解炉处置。 (2)危险废物 ①飞灰 本项目飞灰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焚烧处置残渣-环境治理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物代码HW18(772-002-18)。 根据本项目热解烟气中颗粒物产排量核算情况,热解过程中颗粒物总产生量为8.477t/a,颗粒物总排放量为0.17t/a,其余颗粒物以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形式被收集,则飞灰产生量约为8.30t/a。 ②废活性炭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活性炭喷射装置喷射的活性炭,在吸附二噁英、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后,与飞灰一同被袋式除尘器收集,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焚烧处置残渣-环境治理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物代码HW18(772-005-18)。 根据欧盟在其焚烧业最佳技术参考文件中建议,通常活性炭的喷入计量在0.5-1.0kg/t垃圾,能满足0.1ng-TEQ/Nm3 的二噁英排放限值。同时参考同类项目实际运行经验,本项目设计焚烧1t垃圾设计需要喷射0.55kg活性炭,年处理垃圾量为10950t/a,总耗量为6.02t/a,吸附有害物质的活性炭粉末通过布袋除尘器和高压静电除尘系统收集,收集效率为98%,被收集的活性炭粉末量为5.89t/a。 飞灰与废活性炭一同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项目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 ||||||
结论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时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