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防洪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3】4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71.0%其他29.0%,项目法人代表为董庆鹏,招标人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村、喀勒喀特村、米斯村克村
2.项目规模:对乌宗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村、喀勒喀特村、米斯村克村0+000-4+500.0段两岸进行山洪沟治理建设,治理河长4.5km,共新建防洪堤5.71km(其中左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4.44km,桩号为Ka0+000-Ka4+440.6;右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1.2km,桩号为Kb0+000-Kb1+271.0)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 | 伊犁州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防洪治理项目施工 | 154 | 1200.0 | 对乌宗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村、喀勒喀特村、米斯村克村0+000-4+500.0段两岸进行山洪沟治理建设,治理河长4.5km,共新建防洪堤5.71km(其中左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4.44km,桩号为Ka0+000-Ka4+440.6;右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1.2km,桩号为Kb0+000-Kb1+271.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凡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行业颁发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 (略) 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 (略) 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5)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6)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7)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昭苏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惠帝 (略) |
地 址: | 昭苏县城镇健康街180号 | 地 址 | (略) 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1层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李晓峰 | 联 系 人: | 张艳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099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com | |
监督单位: | 伊犁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