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汽(济南)传动轴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资产包
转让方:重汽(济南) (略)
挂牌底价:2,*元
保证金:*元
挂牌日期:2022-08-30至2022-09-27
项目详情
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该转让标的为生产汽车车轮总成相关设备,受让该资产须同时受让重汽(济南) (略) 部分机器设备及工位器具资产包(项目编号:SWZC*)。3、本次处置仅为设备和模具,不包含电源线、水管、天然气管、压缩空 (略) 。4、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成交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其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91%,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占9%。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6、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0112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详见附件)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后,半年内完成该资产包区域内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