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配套设备设施及实训楼实训厂房项目EPC的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 : 2024-09-02
关于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配套设备设施及实训楼实训厂房项目EPC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配套设备设施及实训楼实训厂房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1648)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4)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设备采购方案等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承包人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删除。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其他中“④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删除。
三、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位于涡阳县天静宫街道九龙大道西侧、 (略) 北侧,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建实训厂房长约50米、宽约20米、高约8米;新建实训楼长约45米、宽约23.5米、共计5层、面积约5287平方米。部分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体育馆恒温系统、水循环系统、水净化系统、食堂家具后厨设备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后期批复为准。
四、本次招标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对智能化进行设计,后期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共同商讨对现有智能化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问:建设地点附近可有水电接驳点?
回复:有。
六、问:场区内的挖土方可否有就近的空地堆放?
回复:后期施工时,挖土方根据招标人指定空地进行堆放。
七、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本等文件详见附件。
招标人:涡阳县 (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电话:
日期:2024年9月2日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