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河道改造工程南轩桥下部分管线敷设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河道改造工程南轩桥下部分管线敷设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附件(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15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技术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系统中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与上传电子文件内容一致的投标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备份文件应以U盘形式存储并密封,递交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如遇系统故障,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解密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解密所 (略) 络、自行操作。供应商须在得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 (略) 上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地 址: (略) (略) 26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 (略)
地 址: (略) 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成龙
电 话: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