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
经相关部门审查核实,翰林雅苑业主委员会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程序规定的情况,违反了《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决定撤销翰林雅苑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并收回城西街道办事处下发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函。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业主委员会所做出的一切决定和行为均无效。同时,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务将按照以下安排进行处理:
(一)在撤销原业委会备案后的10日内,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小组,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二)将于20日内启动新的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具体选举流程如下:
1.业主自荐或推荐候选人:符合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业主可进行自荐或由其他业主推荐。
2.资格审查:对自荐和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
3.公示候选人名单: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4.投票选举: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全体业主进行投票选举,选举方式为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
5.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特此通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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