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5条款“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四 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中,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近 5 年内主持过 1 条以上(含 1 条) (略) 项目工程造价工作”修改为:高级工程师,近 5 年内主持过 1 条以上(含 1 条) (略)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工作。 三、本项目标段号为: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4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