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姚县实验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餐厅建设项目91bced1e-930f-4824-9b9f-a#fe749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1bced1e-930f-4824-9b9f-a#fe749b | ||
建设规模: | 新建学生食堂餐厅一幢,总建筑面积3049.08㎡,建筑高度为11.00m,建筑层数3层,地下1层面积为1123.09㎡,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1925.99㎡。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减震设计。91bced1e-930f-4824-9b9f-a#fe749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08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大姚县住房和 (略) ( 0878-#)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省大姚县实验中学 | 经办人: | 杨老师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哲源 (略) | 经办人: | 沈金平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大姚县实验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餐厅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1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9 09:00 |
开标地点: | 大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15.7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大姚县实验中学校园内。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2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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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 (略) ”。
(1) (略) 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